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怎样迅速卖掉带租客的物业? | 2025渥太华房市

怎样迅速卖掉带租客的物业? | 2025渥太华房市

在市场房源供应充足的情况下,带着租客的房子是最难卖的。因为带着租客的房子往往卖相不好,尤其是在市场不缺房源、而纯投资者较少的情况下,这类房子很容易被买家忽视。挂盘时间长了,还会让人觉得房子是不是有什么问题,从而影响最终的成交。

那么,这种棘手情况的挂盘,在卖之前要做点什么呢?今天,我给大家三点建议,希望能帮到有这方面计划的房东朋友。

第一:用价格打动买家​

带租客的房子定价一定要合理,甚至可以略低于市场价。切记,不要指望开高价等买家来砍价。在当前市场下,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。首先,这种卖相一般的房子对买家没有吸引力,再加上不接地气的高价,更容易让买家直接忽略这个房源。除非卖家平时积累了特别好的人品运气,刚好碰到非你房子不买的买家,否则,这种行为不能叫卖房,只能叫“挂房”。

第二:改善看房体验​

自住房的房主在有人来之前,通常会把房子收拾得干干净净、温馨有序,就连气味都会留意,让人一进来就有好感。而租客住的房子就不同了,租客不会在乎房子能多卖多少钱,也没有动力帮你达成卖房目标,而牺牲自己的生活状态。

想要租客配合你的需求,可以通过一些方法来提升配合度。比如,房东可以展示自己的格局,给租客一些现金奖励,作为感谢他们协助卖房的补偿。同时,提前和租客约定好每周的看房次数和时间段,可以有效减轻租客的压力,避免因随机预约看房而导致的不满。

第三:明确交房日期​

房子上市前,房东一定要明确自己能交房的时间,这样才能在谈判过程中应对自如,避免后续麻烦。如果抱着“先挂着,等买家了再说”的心态,只能吸引投资客或愿意接受租客的买家,这样会大大缩小受众范围。而大多数买家希望看到明确的搬家日期。即便合同里写明“卖家需提供空房状态”,也存在租客不搬的风险,可能导致交易延误。

尤其是所有的终止租约通知(如Form N12),本质上只是一个通知,租客可以选择无视。到了搬家日期,即使租客承诺了搬家,最终可能因未找到合适的房子而继续居住。这种情况下,通常需要等8个月到1年的时间,等待租务委员会(LTB)的排期和判决。

如果租客同意了特定日期搬离,一定要立即签署一份N11协议。N11是双方同意的合约,具有法律约束力,而其他表格仅是通知。若租客未按时搬离,房东可以直接联系LTB安排驱逐,通常一周左右即可完成程序。这种做法能有效减少交房延迟的风险和损失。

需要注意的是,Form N12的通知只有两种情况是合法的:

  1. 房东或直系亲属需要入住该房产至少一年;

  2. 新买家需要将该房产作为主要自住房(Principal Residence)。

其他理由无法合理终止租约。并且,如果使用虚假理由(如声称自住但实际未住),租客有权向LTB投诉。一旦租客证明房产未作为主要居住场所,房东可能被判支付6个月到1年的租金赔偿。举个例子,曾有房东因虚假自住通知被租客告上LTB,最终被罚款超过2万加币。

在卖带租客的房子之前,房东需要做好以下几点:

  1. 放平心态,定价合理,吸引买家;

  2. 确保与租客关系融洽,提升看房体验;

  3. 明确交接日期,并签署N11协议,确保万无一失。

今天就聊到这里。如果你有想补充的内容,可以在下方留言;如果有任何问题,也可以随时联系我。

(本文由渥太华红宝地产团队原创,如需转载请标明出处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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